| 一、图书馆借书处陈列中文图书供全校师生借阅,实行全开架计算机管理。周一至周日全天开放。 |
二、读者入室仅限带笔记本及文具,书包及各种自带物品请放入书包柜,不得携入室内,本室提供无偿借锁服务。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责任自负。 |
| 三、本校读者须凭本人一卡通或借书证刷卡登记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通用借书证读者凭通用借书证和本人工作(学生)证押证换取代书板经登记后方可入室,非通用证的外 |
| 单位读者一律凭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登记入室查阅。 |
| 四、查阅图书时,必须使用代书板代替图书位置,以防乱架,需借此书时,将书和代书板一并取出。违者将由图书馆安排参加借书处的公益劳动。 |
| 五、借书时,必须持本人一卡通方可办理借还书手续,严禁代借、冒借,违者停借30天。对盗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者,将反馈学院并通报学校。 |
| 六、办理借书手续时,请在柜台显示屏上当面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柜台,否则责任自负。办妥借书手续后,方可将书带走,并将代书签放回原处,持一卡通读者需再次刷卡方可 |
| 离室。 |
| 七、借书权限: |
|
江宁校区书库
|
西康路校区书库(本部)
|
西康校区外文书二库
|
商学院资料室
|
外国语学院资料室
|
最大借书册数
|
读者类型 |
小说类
(册) |
其它类
(册) |
合计
(册) |
小说类
(册) |
其它类
(册) |
合计
(册) |
其它类
(册) |
其它类
(册) |
其它类
(册) |
江宁校区本科生
|
2
|
5
|
7
|
1
|
1
|
2
|
|
|
|
9
|
西康路校区本科生
|
1
|
1
|
2
|
2
|
5
|
7
|
|
|
|
9
|
江宁校区试点班
|
2
|
5
|
7
|
1
|
4
|
5
|
|
|
|
12
|
西康路校区试点班
|
1
|
1
|
2
|
2
|
8
|
10
|
|
|
|
12
|
硕士研究生
|
3
|
11
|
14
|
3
|
11
|
14 |
2 |
|
|
14
|
博士研究生
|
3
|
11
|
14 |
3
|
11 |
14 |
2 |
|
|
14
|
教工
|
3
|
11
|
14
|
3
|
11
|
14
|
2
|
10
|
10
|
14
|
|
| 八、读者借书期限:本科生、试点班学生借期30天;研究生、教工借期90天。西康校区外文书二库借期30天。各院系资料室借期60天。
|
| 九、为提高图书周转率,当天所还图书当天不得再借。对于读者超期将收取滞纳金,超期10天内每册图书每天收滞纳金0.05元,10天以上每册图书每天收滞纳金0.10元。西康校 |
| 区外文书二库借书超期收取滞纳金标准为每天1.00元。 |
| 十、读者所借图书在该书到期前10天内每册可续借1次,续借限于本地借书,异地借书不能续借;本科生、试点班学生可续借10天;研究生、教工可续借30天;续借手续可在查询
|
| 机上自己办理,也可请工作人员办理。 |
| 十一、爱护书籍,人人有责。严禁损坏图书(包括乱涂乱画)及图书上的加工附属品(条形码、书脊标签等),一经发现,每册罚款2元;凡偷盗图书者,除通报批评外,并以原 |
| 书价的十倍罚款;遗失图书者根据图书新旧程度和复本数处以图书的3—5倍罚款。 |
| 十二、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乱抛纸屑杂物,严禁携带食品、饮料,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
| 一、本室陈列中文图书供全校师生阅览。周一至周六全天开放阅览。 |
| 二、本校读者须凭本人一卡通或借书证刷卡登记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通用借书证读者凭通用借书证和本人工作(学生)证押证换取代书板经登记后方可入室,每阅览一个单 |
| 元需交纳通用票一张。非通用证的外单位读者一律凭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经图书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登记入室阅览。 |
| 三、为提高图书的使用效率,每人每次限取图书一册并以代书签代替所取图书在书架上的位置。 |
| 四、读者入室仅限带笔记本及文具,书包及各种自带书刊请放入书包柜,不得携入室内,本室提供无偿租锁服务。 |
| 五、本室陈列的图书仅限于室内阅览,副教授以上读者,星期六可押证借二册,星期一上午必须归还,过期按每天每册1元罚款。 |
| 六、阅览图书时不得污损、画线、撕页,一经发现,按原书价的五倍罚款;损坏条码、书脊标签等,一经发现,罚款2元;对窃书者除通报批评外,并以原书价处十倍罚款。读者 |
| 离开时,请将椅子推到桌子底下,持一卡通读者需再次刷卡,归还代书板后方可离开。押证读者用代书签换回借书证,证件当面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否则责任自负。 |
| 七、有复印需求的读者,须押证登记后方可在馆内复印,并于当天归还。逾期不还者,按每天每册一元罚款。通用证读者每复印一册,需交纳通用票一张。
|
| 八、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乱抛纸屑杂物,严禁携带食品、饮料,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
| 一、本室陈列中文期刊及报纸供全校师生阅览。周一至周六全天开放。 |
| 二、本校读者须凭本人一卡通或借书证刷卡登记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通用借书证读者凭通用借书证和本人工作(学生)证押证换取代书板经登记后方可入室,每阅览一个单 |
| 元需交纳通用票一张。非通用证的外单位读者一律凭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经图书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登记入室阅览。 |
| 三、为提高期刊的利用效率,每人每次限取期刊一册或报夹一个,期刊须以代书签代替所取期刊在期刊架上的位置。 |
| 四、读者入室仅限带笔记本及文具,书包及各种自带书刊文件请放入书包柜,不得携入室内,本室提供无偿租锁服务。 |
| 五、为提高我馆期刊资源的利用率,满足更多读者来馆阅览的需求,本室现刊概不外借,阅后请归还原架位。读者离开时,请将椅子推到桌子底下,持一卡通读者需再次刷卡, |
| 归还代书板后方可离开。押证读者用代书签换回借书证,证件当面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否则责任自负。 |
| 六、有复印需求的读者,须押证登记后方可在馆内复印,并于当天归还。逾期不还者,按每天每册一元罚款。通用证读者每复印一册,需交纳通用票一张。 |
| 七、阅览期刊、报纸时不得污损、画线、撕页,一经发现,按原刊价的五倍罚款,对窃刊、报者除通报批评外,并以原刊价之十倍罚款。 |
| 八、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乱抛纸屑杂物,严禁携带食品、饮料,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
| 一、本室陈列中文过刊合订本和资料供全校师生阅览。周一至周六全天开放。 |
| 二、 本校读者须凭本人一卡通或借书证刷卡登记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通用借书证读者凭通用借书证和本人工作(学生)证押证换取代书板经登记后方可入室,每阅览一个 |
| 单元需交纳通用票一张。非通用证的外单位读者一律凭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经图书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登记入室阅览。 |
| 三、 读者入室仅限带笔记本及文具,书包及各种自带书刊请放入书包柜(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信用卡、一卡通等自己妥善保管),不得携入室内,本室提供无偿借锁服务。 |
| 四、 为提高期刊的利用效率,每人每次限取期刊一册或资料一本,并以代书板代替所取期刊和资料在书架上的位置。 |
| 五、为提高我馆期刊资源的利用率,满足更多读者来馆阅览的需求,本室过刊合订本与资料概不外借,阅后请归还原架位。 |
| 六、 本室收藏的期刊合订本、资料均为孤本,阅览期刊、资料时不得污损、画线、撕页,一经发现,按合定本或资料原价五倍罚款,对窃刊者除通报批评外,并处以原价十倍罚 |
| 款。 |
| 七、本室白天提供复印短期外借服务,有复印需求的读者,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手续后方可在馆内复印,每人每次限外借复印4册,并于当日归还。逾期不还者,按每天每册 |
| 一元罚款。晚上只办理复印归还手续。通用证读者每复印一册,需交纳通用票一张,并需押本人有效证件。 |
| 八、读者离室时,持一卡通读者需再次刷卡,归还代书板后方可离开,持借书证读者需用代书签换回借书证,证件当面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否则责任自负。 |
| 九、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乱抛纸屑杂物,严禁携带食品、饮料,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
| 一、本室陈列外文图书供本校师生参考阅览。周一至周五全天开放。 |
| 二、本校读者须凭本人一卡通或借书证刷卡登记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通用借书证读者凭通用借书证和本人工作(学生)证押证换取代书板经登记后方可入室,每阅览一个单 |
| 元需交纳通用票一张。非通用证的外单位读者一律凭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到办公室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方可入室阅览。
|
| 三、为提高图书的使用效率,每人每次限取图书一册并以代书签代替所取图书在书架上的位置。 |
| 四、读者入室仅限带笔记本及文具,书包及各种自带书刊请放入书包柜,不得携入室内,本室提供无偿借锁服务。 |
| 五、为确保读者阅览外文图书,外文原版图书一般限在室内阅览,正常开放时间内不外借,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允许每人押有效证件借原版书7册,借期1个月(等同中国学生 |
| 借中文图书),如有需要,可续借一次,续借期10天。为提高假期外文图书利用率,教职工与研究生在周五下午押证借出,下周一上午必须归还,过期按每天每册一元罚款。外文影 |
| 印图书可借出阅览,每人限借二册,借期一个月,如有需要,可续借一次,续借期10天。逾期者按每天每册一元罚款。 |
| 六、阅览图书时不得污损、画线、撕页,一经发现,按原图书价格的五倍罚款,损坏条码、书脊标签等,一经发现,罚款二元,对窃书者除通报批评外,并处以原书价十倍罚款 |
| 七、读者阅览的图书,阅后请放在阅览桌上即可,由工作人员上架。读者离开时,持一卡通读者需再次刷卡,归还代书板后方可离开。 |
| 八、有复印需求的读者,须押证登记后方可在馆内复印,并于当天归还。逾期不还者,按每天每册一元罚款。通用证读者每复印一册,需交纳通用票一张。 |
| 九、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乱抛纸屑杂物,严禁携带食品、饮料,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
| 一、本室陈列外文期刊供全校师生阅览。周一至周六全天开放。 |
| 二、 本校读者须凭本人一卡通或借书证刷卡登记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通用借书证读者凭通用借书证和本人工作(学生)证押证换取代书板经登记后方可入室,每阅览一个单 |
| 元需交纳通用票一张。非通用证的外单位读者一律凭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经图书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登记入室阅览。 |
| 三、为提高期刊的利用效率,每人每次限取期刊一册,须以代书签代替所取期刊和资料在书架上的位置。 |
| 四、读者入室仅限带笔记本及文具,书包及各种自带书刊文件请放入书包柜,不得携入室内,本室提供无偿租锁服务。 |
| 五、为提高我馆期刊资源的利用率,满足更多读者来馆阅览的需求,本室期刊概不外借,阅后请归还原架位。读者离开时,请将椅子推到桌子底下,持一卡通读者需再次刷卡, |
| 归还代书板后方可离开。押证读者用代书签换回借书证,证件当面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否则责任自负。 |
| 六、有复印需求的读者,须押证登记后方可在馆内复印,并于当天归还。逾期不还者,按每天每册一元罚款。通用证读者每复印一册,需交纳通用票一张。 |
| 七、阅览期刊时不得污损、画线、撕页,一经发现,按原刊价的五倍罚款,对窃刊者除通报批评外,并以原刊价之十倍罚款。
|
| 八、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乱抛纸屑杂物,严禁携带食品、饮料,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
| 一、本室陈列中文图书供全校师生借阅,实行全开架计算机管理,周一至周六全天开放。 |
| 二、凭本人一卡通或借书证刷卡登记后方可入室。
为提高图书的使用效率,每次限取图书一本,阅后请放在阅览桌上面,由管理人员集中上架。 |
| 三、办理借书手续时,请核对姓名和借书记录,严禁代借、冒借,否则停借30天;续借时读者可自己在查询机上办理,亦可请工作人员代办; |
| 四、借书权限: |
读者类型
|
教工、硕博士研究生
|
试点班
|
本、专科生
|
馆藏地
|
科技书 |
文艺书 |
科技书 |
文艺书 |
科技书 |
文艺书 |
正常借期
|
90天
|
90天
|
30天
|
30天
|
30天
|
30天
|
限借册数
|
11册
|
3册
|
9册
|
3册
|
6册
|
3册
|
首期罚款天数
|
10天
|
10天
|
10天
|
10天
|
10天
|
10天
|
首期罚款单价
|
0.05元/天
|
0.05元/天
|
0.05元/天
|
0.05元/天
|
0.05元/天
|
0.05元/天
|
其他罚款单价
|
0.10元/天
|
0.10元/天
|
0.10元/天
|
0.10元/天
|
0.10元/天
|
0.10元/天
|
续借最大次数
|
1
|
1
|
1
|
1
|
1
|
1
|
续借天数
|
30
|
30
|
10
|
10
|
10
|
10
|
|
| 五、读者还书时,请将图书交给工作人员当面办理还书手续,并在柜台显示屏上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否则责任自负;还书时,如有破损,需说明缘由,对无封面、无条码等残 |
| 缺图书,将处以2元以上的罚款;遇假期借期顺延,须在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结束后,正常开放一周内办理还书手续。 |
| 六、阅览图书时不得污损、画线、撕页,一经发现,按原书价的五倍罚款,损坏条码、书脊标签等,一经发现,罚款2元,对窃书者扣留其借书证,通知所在学院辅导员进行处理 |
| 七、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乱抛纸屑杂物,严禁在阅览桌上乱写乱画,严禁吸烟、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 |
| 八、借书证遗失者需及时申请挂失,办理补办证手续。 |
| 图书馆书刊资料是国家财产,是广大读者的共享资源。读者应对所借书刊予以爱护、妥善保管,依照本行业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如有毁坏遗失,读者应负赔偿责任。为更加细化 |
| 处理图书赔偿的标准,加强可操作性,现修订出台细化赔偿办法如下: |
| 1、读者遗失或损坏书刊可以以原书刊相同版本(同书名、同作者、同出版社)。 |
| 2、如果无法购得同种图书,中、外文图书须按下列办法赔偿: |
| (1)遗失或损坏5年内(按年度推算)出版的图书,应按原价的3倍赔偿; |
| (2)遗失或损坏5—10年内(按年度推算)出版的图书,应按原价的4倍赔偿; |
| (3)遗失或损坏10—20年以上(按年度推算)出版的图书,应按原价的5倍赔偿; |
| (4)遗失或损坏20年以上(按年度推算)出版的图书,应按相当于同类新书(内容和页数相当)价值的5倍赔偿; |
| (5)遗失或损坏有价值的孤本或不再印刷的稀少书籍,将请图书行业专家评估后,按评估价的5倍赔偿。 |
| 3、遗失或损坏单本中外文期刊,如系馆藏重点装订期刊,可以用补订原期刊的方式赔偿,同时支付补订的相关手续费,如果无法补订到的,则按该本期刊订价的5倍赔偿;遗失 |
| 或损坏非装订期刊,按该本期刊原价赔偿。 |
| 4、遗失或损坏中外文期刊合订本,可以用补齐合订本原刊的方式赔偿,并交纳相关装订费,如果无法补订到的,则按该期刊合订本价格(合订本所含的期刊费、装订费)的5倍 |
| 赔偿。 |
| 5、成套图书若遗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内容独立的,按照单本书赔偿(参照以上赔偿办法第1条、第2条),如影响其它分册阅读的,应按整套价格赔偿(参照以上赔偿办法第1条 |
| 第2条)。 |
| 6、其他遗失或毁坏书刊的未列出的情况,参照上述原则执行。 |
| 7、此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 |
河海大学图书馆 |
二○○八年六月六日 |
| |